赤峰市总工会在市委和自治区总工会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践行依法治国方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落实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不断深化工会法治化建设。根据《中共赤峰市委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有关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2021﹞48号要求,现将赤峰市总工会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成情况
赤峰市总工会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中共两项任务,一是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二是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群体性事件机制和能力,均已全部完成。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市总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全会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工会党组织在推进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将此项工作建设纳入市总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市总的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内有考核,年终有总结,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每半年听取1次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二)进一步健全依法治理体系。不断加强工会依法治理体系建设,建立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工会法治化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基层工会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注重在工会领导班子、业务部门人员设置中配备法律等专业人才。目前,市总工会内设法律工作部、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为理论政策水平较高的国家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并招录一名法律专业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赤峰市职工法律服务站作用,旗县区工会设法律援助中心(站)12个,有12名工会法律工作者和13名社会律师,在法治宣传教育和职工法律援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工会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市、旗县区两级工会结合“12.4”宪法宣传日、专题讲座等,加强机关全体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水平。建立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制度,通过组织法治讲座、网络在线学法等多种形式,推动干部职工将学法成为其日常习惯,将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了对工会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三)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以市总本级对下补助实行项目制为抓手,将加强预算管理和推进绩效管理有机结合,不断增强绩效管理理念,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市总对下补助专项经费规范使用。健全完善财务和资产监管制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细化支出范围,明确开支标准,确定审批权限,规范活动开展;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工会经费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以制度管人、以规矩办事。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本着“查管理、促规范、建制度、提绩效”的原则,深入12个旗县区、重点市直企业,对近年来三级工会下拨的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绩效及制度建设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不断推进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化,做到合法、合规、合理、按标准使用经费。
(四)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进一步加强源头参与。对自治区总工会下发征求意见的《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劳动监督条例》等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从源头上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发挥劳动争议预警预防机制作用。强化分析研判和舆情应对,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事件,及时处置舆情事件。贯彻执行《赤峰市工会系统职工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事项要求,召开职工队伍稳定风险调研排查化解专项工作部署会,座谈了解全市职工队伍稳定工作情况,深入部分旗县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职工队伍稳定情况进行摸排,并形成调研报告。落细落实《关于推进工会联系引导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工作的实施方案》,选择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红山区、松山区作为试点地区,在指导和总结试点区域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市推开,全市建会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3525个。三是深入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各级工会认真贯彻《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法律监督与政府劳动保障监察协作工作的意见》,积极配合市人大、政协,通过执法检查、政协视察,与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劳动用工检查、个案监督等,对用人单位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及时纠正用人单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畅通“12351”24小时职工维权服务热线,接听职工诉求信息,调查处理劳动争议矛盾、纠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职工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截止目前,累计受理、答复、处理来信来访来电共200余件次,市、旗县区两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受理违法案件50多件,全部结案。四是加大工会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力度。各级工会将“八大群体”会员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强与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大工会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力度。深化“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推进9个重点旗县区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截止目前,受理案件50件,涉及职工112人,涉及金额92.51万元。元宝山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诉裁调工作室成功调解了元宝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陆续委派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32件,帮助32名农民工追回欠薪40万余元,有效开展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作出了贡献。五是坚持“应联尽联”的原则,制定“法律体检”事项清单,以“一表式”方式告知被检企业,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检查、依法维权。同时,在“法律体检”过程中,向企业深入宣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律师团志愿者还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开展相关法律咨询,对企业进行法律风险“体检”,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使“法律体检”成为落实依法行政、提升普法服务的一项具体实践。
(五)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年度普法目标任务及责任单位。连续第6年开展“劳动托起中国梦 法治烛照职工心”全市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广大职工踊跃参加,累计近15万职工参与竞赛。为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市总工会购买法律知识竞赛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及学习问答手册,作为活动指导用书免费发放给各旗县区和市直企业。加强对农牧民工的法律服务,会同市司法局、赤峰学院、律师协会在全市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牧民工法治宣传行动和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工会干部+高校师生”“工会干部+律师”等形式的志愿服务队,深入农牧民工集中的乡镇、苏木、街道、社区及工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0余场次,服务农牧民工35569人次。市总工会列支专项经费,为活动提供了物质保障。
(六)进一步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利用线上线下培训平台,积极培育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兼职劳动争议仲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工会财务人员、经费审查人员等工会专门人才。对全市基层工会干部、社会化工作者及从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举办全市工会法律工作培训班和全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工会法律工作者业务能力;举办全市工会财务、组建宣传干部培训班,为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提供人才支持。市、旗县区工会年内对近2000名工会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
(七)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赤峰市总工会建立规范性文件相对集中公开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涉及工会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集中采购、帮扶工作、票据管理和劳模评比、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等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公布。对命名的北疆工匠、赤峰市劳动模范、赤峰市五一劳动奖章、职工创新工作室表彰项目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公示,做到会务公开。市总财务预算项目、对下经费补助等均经党组会议、主席办公会议等集体审议,并在机关内部公开。
赤峰市总工会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