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办将表彰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荣誉集体和个人,依据评选程序,我市经过层层筛选,基层推荐,现将拟推荐候选职工职业道德标兵单位和候选个人向社会公示。
一、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候选单位:
内蒙古辽河工程局股份有限公司
赤峰市林西县公安局
赤峰市瓜子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二、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候选个人:
赤峰市总工会 高枫
燕京啤酒(赤峰)有限责任公司 张利波
公示时间:2018年6月8—14日
公示电话:0476—8821997
赤峰市总工会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