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赤峰市委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有关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2021〕48号)要求,现将我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工作领导
为确保厉行节约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完善了工作制度,明确了责任分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机制。
二、广泛动员,强化职工认识
一是充分利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加深全机关干部职工对上级文件精神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感、紧迫感,提高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的自觉性。二是适时开展警示教育。必须让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关键岗位人员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先后组织观看《警钟长鸣》、《腐败案件警示录》等教育警示片,通过全体职工大会、微信公众号平台等多形式传达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例、损害营商环境案例等通报文件,敲响警钟,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三、细化指标,推动责任落实
(一)严格控制一般性费用支出
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物品,必须经党组集体研究后按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购买日常办公用品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尽力压缩办公用品、耗材支出。积极推广无纸化办公,打印和复印用纸及打印的一次性讨论稿等能双面使用的要回收使用。正确操作和精心维护办公设备,延长使用寿命,节省办公耗材。尽量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电耗。
(二)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杜绝铺张浪费,严控“三公”经费,对于无接待依据、无接待事项审批单、无接待清单以及超范围、超标准的接待,一律不予报销。截止到2021年10月末,市总工会支出“三公”经费2241元,同比减少60%。
(三)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加强公务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使用公车需填写《赤峰市总工会公务用车申请单》,经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方可申请用车,严格按照公务用车平台管理规定审批使用公务车辆。
(四)切实改进文风会风
规范发文程序,严把申报审批关口,能不发文的坚决不予发文,在确保发文质量同时减少发文数量。2021年发文数量较2020年下降30%左右。党组成员带头开短会、讲短话、转会风。凡需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的采取集中学习传达,切实减少会议数量提高质量。
(五)大兴调研之风
市总工会领导班子及有关负责同志坚持定期到各大企业、各级工会组织及所联系村镇开展调研走访活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到工厂车间、田间地头去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掌握全面情况,了解广大职工思想动态开展意识形态风险排查、劳动领域政治安全风险排查,帮扶贫困户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强化了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转变了作风,增强了为群众服务的本领、维护了职工队伍稳定。
(六)营造机关良好政治生态
班子成员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时到所分管单位、所联系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建立了基层联系点制度,通过定期走访、过节探望,及时解决生产生活中困难。深入开展了会议、文件简报数量规模精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公车改革、办公用房清理腾退、高消费娱乐、出入私人会所“三公”经费开支、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做好问题整改,以重点突破推动作风整体好转。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一般工作人员都能严格遵守“三公”管理办法,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抓在经常,严在日常,勤俭节约、马上就办的清风正气正逐步养成。
四、制度管理,规范运行
通过党组会研究制定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如市总工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精神,完善了《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请销假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机关效能建设明显增强。党组会议多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了《市总工会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清单》《赤峰市总工会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对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对工会主要工作决策安排、干部职工调动或任免、数额较大的资金使用开支都提交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策。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抓作风纪律方面,对基层工会的巡查、抽查力度不够,存在个别人员纪律松散,自我约束不够现象。
二是少数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不多,了解民情不深,听取群众呼声不够,事业心和责任感还不强,群众观念没有真正树起来。
三是个别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缺少创先争优的进取精神,工作主观能动性还不强,自我要求不严,效率不高。
四是在落实八项规定工作中,创新意识还不强,办法举措还不多。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形成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的新常态。加强八项规定相关精神的学习教育,融会贯通八项规定的精神要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贯彻落实,切实担负起党组主体责任,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实际工作做起,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
二是形成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新常态。对照习总书记好干部“五条标准”严格要求,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能力素质和作风建设。实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员干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严肃查处上班迟到、早退现象;坚持绩效考评制度,表彰工作积极、服务态度好的干部职工。
三是形成警示教育、警钟长鸣的新常态。利用节假日之际,扎实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要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依法行政,自觉做到清正廉洁,自觉抵制各种消极腐败行为,从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上加强对人事、财物、重大项目审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制约和监督,防止腐败现象和问题的发生。
四是形成监督检查的新常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八项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堵塞漏洞,并积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市委《措施》成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
赤峰市总工会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