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稿)
(2015年3月6日)
高 枫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市总工会第五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市总五届六次全委会议报告2014年全市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情况和2015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2014年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情况
(一)关于对市总本级经费的审查审计监督。
2014年3月召开了市总五届五次经审会议。一是对市总本级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2013年市总本级收入总额2504.47万元,完成预算的116.77%,同比增长280%。其中:上级补助收入913.17万元,完成预算的99.83%,同比增长43%;拨缴经费收入1008.95万元,完成预算的55.22%,同比增长28%;支出总额2003.18万元,完成预算的93.44%,同比增长2%。其中,对下补助支出1004.13万元,占总支出的50.1%,同比增长266%。会议认为,市总切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在市总的领导下,财务部门全面做好经费收缴工作,特别是全区推行地税全额代征和国库集中汇缴工会经费,我市拨缴经费收入较快增长,支出结构比较合理,本级行政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会议费支出控制严格,对下补助支出力度不断加大,体现了服务职工、服务基层、服务工会重点工作的原则。二是对市总本级2014年度经费收支预算的审查。2014年,市总本级经费收入预算2330万元,支出预算2327万元,当年经费预算结余3万元。会议认为,市总2014年度预算编制比较科学,符合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自治区经审办对市总本级2012年至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2014年6月按照全总《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的规定,区总经审办对市总本级及机关2012年至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提出审计意见建议5条。市总本级十分重视按要求进行了认真整改,并把整改措施上报了自治区总工会经审会。
(二)关于对旗县区工会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
市总经审会派出审计组,先后对宁城、克旗、右旗、红山区、松山区5个旗县区工会,2012—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旗县区工会重视预算和预算执行,会计工作比较扎实,财务管理日趋规范,经费收入大幅增长,经费使用控制严格,支出结构比较合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向基层下拨的经费比例逐年加大。2014年在对工会审计中查出会计核算、账务管理等问题。引起了旗县区工会高度重视,同时制定了具体措施落实整改,除个别问题仍在整改外,大部分已整改落实。
(三)关于对专项资金的审查审计监督。
市总经审会结合对下审计,继续开展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全总和区总下拨的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劳模“三金”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此外,按照区总统一部署,市总经审办与市总相关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对部分旗县区、企事业单位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审计和检查结果表明,随着管理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各级工会对专项帮扶资金、送温暖资金和劳模“三金”,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
(四)关于审查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市总经审会在对旗县区工会的审查审计中发现以下问题应引起重视并切实加以整改:一是有关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二是预算项目编制不够科学合理,执行不够严格。三是专项资金管理有的不够规范、使用不够及时。四是存在票据不合规、审核不严格的问题。五是有的往来账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六是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七是有的单位财会专业人员配备不足,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仍需提升等问题。
二、工会经审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全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按照市总五届五次全委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审计、突出重点,不断加强对工会经费和资产的审查审计监督,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工会经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审查审计监督力度有新成效。
全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进一步加大审查审计监督力度,坚持以实务审计为重点,加强对本级和下级工会经费、专项资金、资产管理方面的审查审计监督;适时开展对离任工会主席的经济责任审计。在各项审计过程中加大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切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有力地促进了工会经费收缴、工会资产管理和工会经济活动的规范运作。
(二)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新进展。
市总和旗县区两级工会经审会加大督促落实规范化建设的工作力度,全市各级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更加重视和支持。市总经审会加大对旗县区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的力度。按照区总《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的要求,市总经审工作获得全区经审工作规范化考核评比一等奖。2013年荣获全国经审工作先进集体。
(三)经审工作组织建设有新提升。
在市总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市各级工会按照《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规定,积极争取同级党委的重视和支持,继续推进工会经审组织建设,审计力量不断得到加强和充实。全市12个旗县区和市直企事业工会配备了专兼职经审会主任和专兼职经审干部,建立了经审会,工会经审干部队伍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做好审查审计监督工作提供了保障。
2014年,全区工会经审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比如思想观念、审计方法和审计手段与工会经济活动的发展需要不适应的问题,经审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不到位的问题,部分工会领导对经审工作重视不够,认识成度不高的问题,审计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经审制度体系仍有待完善等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三、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主要安排
2015年,全市工会经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工会十大及市总五届六次全委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大力开展审查审计监督工作,切实加强经审组织建设,不断完善经审制度体系,努力提高经审干部队伍素质,着力提升审查审计监督质量和水平,在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中充分发挥经审组织的作用。
(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提高经审工作的保驾护航作用。
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经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经审工作的领导,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上加强、制度上保证、经费上落实、工作上支持。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认真研究工会经审工作如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积极应对工会经费大幅增长、资产规模不断增大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审计法》、《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的规定,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经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把服务工会工作、服务职工群众和服务基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充分发挥经审组织在工会工作中的保驾护航作用。
(二)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工会依法合规开展经济活动。
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依法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严格按照全总《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要求,在坚持应审必审、不断扩大监督覆盖面的同时,积极推动审查审计工作的事前介入和深层介入,切实提升经审监督效能。要适应工会经费改革需要,切实加强预决算审查审计,促进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管理的规范性、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推动建立预算科学、支出合理、公开透明、监督到位的工会经费预算制度。要加大对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劳模“三金”等专项资金的跟踪审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和高效使用。要强化对工会资产的审查审计监督,确保工会资产安全、完善、效益。要重点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确保建设资金使用真实、合规、有效。要毫不放松地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的贯彻落实,注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审计,促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继续完善审计回访、审计整改督查、审查审计成果运用等制度,维护审查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经审组织的能力和活力。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对经审组织建设、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和工作保障等方面的规定,加大对全市工会经审工作情况调查研究工作力度,加强旗县区、企事业工会经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推动解决旗县工会经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问题。按照全总要求,经费总量较多的旗县级工会经审办应当配备专业干部的具体要求。从我市经审工作现状看,经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及经审工作的开展上还相对薄弱滞后,旗县区工会经审主任或经审办主任基本上以兼职为主,下审一级工作开展不够,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各级工会经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审计纪律,坚持廉洁从审,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要结合工会经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大力加强经审干部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经审干部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使工会经审工作更加适应时代要求,更加应适工会事业发展的需要。
各位委员、同志们,市总五届六次全委会议对2015年的工会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全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和广大经审干部要紧紧围绕全会中心任务,恪尽职守,坚持原则,勤奋工作,开拓创新,主动适应工会工作新常态,为全市工会经审工作的创新发展,为我市工运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