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警徽在基层岗位闪光——林西县公安局民警霍耀明同志先进事迹
文章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发布日期:2015-06-12 浏览次数:1474

  霍耀明,男,汉族,1971年10月30日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9月参加工作,1997年8月至2002年6月,在林西县交通警察大队工作,任公路巡警;2002年6月至2014年4月,在林西县城北派出所工作,任社区民警;2014年4月至现在,在林西县新林镇派出所工作,任副所长。

  他从警18年来,时刻把社会安定放在第一位,把百姓冷暖挂在心上。他创造并实施了社区警务“三图、四联、五心”工作法,被公安厅向全区推广。他走遍辖区2.1平方公里的3340户居民家,累计写满了72本、150余万字的入户走访“民情字典”。 他创新的实有人口电子地图,集多种实战功能于一体,推进了派出所基础工作信息化。他联手科技公司,建成了一个覆盖辖区500余家商铺的城区技防网络系统,在可防性案件侦破中屡建奇功。他建成赤峰市首家“网上警务室”,提供全天24小时便捷的网上警务服务;创立了一个由41名志愿者组成的“贴吧网友分会”,发布网上预警,打击网络谣言,成为引领网络舆论正能量的“导航仪”。

  他凭借务实高效的工作法,在维稳防范、矛盾化解、破案追逃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提供线索破获刑事案件121起,抓获逃犯47名,打击处理刑事犯罪人员150余人,挖出一个有200余人参加跨四个旗县的邪教组织,打掉一个横行乡里多年的家族痞霸势力,抓获一起贩毒绑架案中的3名绑匪,成功解救被绑架人质。党的"十八大"、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他成功将四个越级上访群体的40余名重点人员稳控在当地,实现了"零上访"。他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发起关爱特困留守儿童爱心行动,为35名特困留守儿童捐款8万余元,累计帮助1900余名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赢得了辖区百姓的尊敬和爱戴。

  他多次荣获各级表彰奖励,2009年,被赤峰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政法先进工作者”,被团市委等部门授予首届“赤峰市青年五四奖章”;2010年,被自治区宣传部等部门授予“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道德模范提名奖”;2011年被赤峰市总工会授予首届“赤峰市五一劳动奖章”;被赤峰市委宣传部等部门授予“第二届赤峰市道德模范”、评为首届“我最喜爱的赤峰十大人民警察”,被自治区政法委评为“全区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2012年,被自治区文明委授予“全区学雷锋优秀志愿者”,被自治区党委授予“全区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被公安厅荣记二等功一次;2013年,被公安厅评为“全区优秀人民警察”,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学雷锋活动成绩突出个人”;2014年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称号,被赤峰市政府评为赤峰市劳动模范;2015年被公安厅评为“全区公安机关十佳业务标兵”、荣记一等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