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区平庄城区街道总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月”行动
文章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发布日期:2016-03-18 浏览次数:916

  为全面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依法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近日,元宝山区平庄城区街道总工会召开了平庄城区街道“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月”行动动员大会。

  会上决定,从2016年3月1日至4月30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以“共建共享、和谐双赢”为主题的“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月”行动。行动中,平庄城区街道总工会将分类确定协商重点进行协商,不断完善工会主席“约谈”企业负责人制度,帮助基层工会依法行使要约权。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会力推、部门协作、企业和职工参与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