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做好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内工宣字〔2024〕1号)精神,在各旗县区工会,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自下而上逐级推选的基础上,经赤峰市总工会研究决定,拟推荐下列候选单位、候选个人作为第十八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推荐对象,为了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
1.拟推荐第十八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候选单位名单:赤峰东黎羊绒股份有限公司,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内蒙古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内蒙古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内蒙古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守法先进企业等荣誉称号。
2.拟推荐第十八届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候选个人名单:王洪亮,男,38岁,汉族,中共党员,赤峰市岚迪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员,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内蒙古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红山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推荐的候选单位、候选个人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邮件等形式向赤峰市总工会组宣部(市总工会710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情况给予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2日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68号赤峰市总工会
邮编:024000
电话:0476-8222048
电子邮箱:cfzghzxb@163.com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
下午 2:30— 5:30
赤峰市总工会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