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总工会
中共赤峰市委员会宣传部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
赤峰市科学技术局
赤峰市科学技术协会
赤工发〔2023〕13号
关于选树第二届玉龙工匠的通知
各旗县区总工会、各旗县区委宣传部、各旗县区人社局、各旗县区工信和科技局、各旗县区科协、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会、有关赤峰市行业协会、学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贺信精神,充分发挥工匠人才在职工技能素质提升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建设一支与赤峰市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赤峰市总工会、中共赤峰市委宣传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科学技术局、赤峰市科学技术协会决定联合开展第二届“玉龙工匠”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名额
选树第二届“玉龙工匠”10名。
二、选树范围和条件
(一)选树范围。面向全市各行各业从事生产服务、技术研发工作的基层一线职工,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关注基层一线操作岗位职工,不受学历、年龄、性别所限。
(二)选树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党纪国法,在本职岗位上精益求精、执着专注、追求卓越、勇于创新,技术技能处于所在行业领域领军水平,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玉龙工匠:
1.获得自治区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或在全国技能大赛获前十名、自治区大赛前五名成绩,或指导选手获全国技能大赛前十名、自治区类大赛前五名成绩。
2.获得赤峰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全市技术能手、赤峰市职工职业技能比赛第一名等荣誉。
3.获得赤峰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赤峰好人、学雷锋标兵等荣誉的。
4.获得国家、自治区、赤峰市级科学技术奖,并由此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5.独具匠心,追求卓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带领团队在解决重大关键性生产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方面有重要建树和突破,或在开发、应用先进科技成果方面有突出贡献,在自治区为赤峰市争得了荣誉,在本行业享有较高声誉,能够引领产业技术发展的优秀技能带头人。
6.拥有绝活绝技,在重点技术领域获得专利,或在挖掘、保护和传承民族传统技艺上作出显著贡献,在全区、全市产生重大影响或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自治区、赤峰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为推动科技进步、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副处级或相当于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企业负责人原则上不参与推荐申报。
有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行为或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不能参与申报。
三、申报方式
(一)组织申报。每个旗县区总工会可申报2-3名,要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参与,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赤峰市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最多各申报1-2名。推荐人选在地区、行业、协会、学会进行公示后(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经旗县区总工会、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相关会议研究审定后报赤峰市总工会。
(二)职工个人申报。职工个人可根据选树条件向赤峰市总工会直接申报,同时要向所在地区、行业、协会进行报备。
四、选树程序
选树工作依据《“玉龙工匠”选树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玉龙工匠选树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德能兼备、优中选优的原则,聘请行业专家、著名劳模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6月15日至6月25日)。制定下发通知,启动选树工作。各级工会、各单位广泛动员职工参与选树活动,自下而上、逐级开展选拔工作。
(二)申报阶段(2023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各级工会和协会团体根据选树条件经选拔后,向赤峰市总工会进行申报。推荐人选应在本人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三)初审阶段(2023年8月25日至9月10日)。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四)答辩阶段(2023年9月15日至9月25日)。组织入围人选将所从事职业岗位和主要成果做成PPT形式,分行业工种进行现场答辩,由评审委员会组织进行。根据得分排序确定入围人选。
(五)审定阶段(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综合初审、答辩情况,由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提交赤峰市总工会党组会议审核候选名单,由赤峰市总工会党组会议审定第二届玉龙工匠候选人名单。
(六)公示阶段(2023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将入围人选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在赤峰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第二届玉龙工匠最终人选。公示期内,对候选人有异议,经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取消该候选人资格。因未能通过公示产生的空缺,从候补人选中按顺序补充。
(七)发布阶段(2023年11月10日至12月25日)。对确定的玉龙工匠最终人选,由赤峰市总工会授予玉龙工匠荣誉称号,并在新闻媒体举行第二届玉龙工匠发布暨颁奖典礼。
五、工作要求
(一)各旗县区总工会、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协会、学会团体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坚持德才兼备、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选树工作要求和程序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申报工作。对存在瞒报、虚报等情况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并给予通报。
(二)各级工会要在推荐、选树过程中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推动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良好社会风尚蔚然成风。
六、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2023年8月25日前。
(二)申报途径
1.各旗县区总工会、市直有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协会、学会将填报完整并有申报单位公章的申报表(一式三份)、符合选树条件的所有荣誉证书彩印件证明材料、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及2000字的详细事迹材料(纸质)邮寄至赤峰市总工会经济部。同时将本人符合选树条件的所有荣誉证书扫描件、公示材料、2000字详细事迹材料电子版一并发至邮箱。
2.个人申报。职工本人按要求将电子和纸质版材料向市总工会进行直接申报。
联 系 人 : 郝伟宏
联系电话:0476-8223690
电子邮箱:cfszghjjb0476@126.com
地 址: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68号赤峰市总工会经济部
附件: 1.玉龙工匠申报表
2. 第二届玉龙工匠申报人选汇总表
赤峰市总工会 赤峰市委员会宣传部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赤峰市科学技术局
赤峰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6月13日
附件1 dbc1a1039dabaf1b1d1f86ca454b51cd.docx
附件2 b0ea517ff4abded7cafb83c1fb081745.docx
赤峰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