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携手共同发展” 主题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公告
文章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发布日期:2018-05-05 浏览次数:1940

  为了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教育引导企业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劳资双方互利共赢,推动双方形成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积极营造和谐劳动关系良好环境,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安排部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共同举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携手共同发展”主题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5月至8月

  5月份,市、旗县区分别举行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社会通报竞赛活动的目的,组织形式等。

  二、参赛范围

  以各级工商联入会企业为主,其他企业也可参加。

  三、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初赛(5月-6月)

  各旗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先行组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各产生一支企业代表队参加市级选拔赛,每个代表队组成人员3人。

  第二阶段:选拔赛(7月中旬)

  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在各旗县区初赛基础上组织市级选拔赛,产生一支企业代表队参加自治区决赛。

  参赛队成员可由企业单独组队、也可由若干企业联合组队参加。

  第三阶段:参加自治区决赛(8月)

  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四、竞赛知识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和谐劳动关系评价规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和谐劳动关系知识企业读本》。

  五、组织形式

  (一)市、旗县区两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承办,各部门分工协作。由人社部门牵头,负责预赛、选拔赛的组织协调和宣传工作;工会部门负责统筹规划比赛具体事宜,提供场地及比赛器具等;各级工商联负责组队、带队,指导企业做好参赛活动。

  (二)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命题。市及旗县区在自治区命题范围内出题,根据竞赛需要,各地可在题库外,依照《和谐劳动关系知识企业读本》自行编制风险题目。

  (三)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已统一邮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知识企业读本》到市工商联,由市工商联负责分发至入会企业,确保每个入会企业都有一本。

  六、活动要求

  (一)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携手共同发展”主题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作为今年8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指定专人负责。

  (二)各地要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宣传,发挥线上、线下功能。一是市及旗县区人社、工会、工商联要在各自门户网站大力宣传此次活动,有条件的还可以通过其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答题活动;三是送政策上门,三方主动上门服务,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