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赤峰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2019年赤峰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19年4月19日至4月25日。凡对公示人选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年4月25日17:30前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赤峰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因公示人数较多,拟表彰人选简要事迹未予刊登,如有需了解人选事迹的,请通过上述公示联系方式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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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